征信不是“筐”,切勿什么都往里面装!
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探索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深圳规定,在地铁一年内三次逃票行为将会纳入征信系统。
纳入征信系统的项目越来越多,其中一些引发争议,这令人产生了“纳入征信系统的边界在哪里”的疑惑。
央行征信中心网站截图。
目前,已经或被提出要纳入征信系统的项目,来源各种各样。
有的是国家机关为了保障政策执行;有的是地方政府为了贯彻法规、倡导文明;有的是法律机构为了强化执行、形成震慑。而其中引发争议的,多是标准过度严苛,或适用出现偏差。
此前,浙江衢州一市民因乱丢垃圾被当地政府列入“失礼人员”,并称将影响其个人征信,就让很多人觉得“太严了”。
另外,浙江还有企业建议将频繁跳槽的员工纳入征信,引来网友不满。许多问题,明明与征信无关,非要扯上征信系统,实无必要。
因为,一旦使用泛滥,拉入黑名单的行为就会越来越多,必然导致其公信力下降,影响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
与此同时,黑名单的震慑力也会大打折扣,有损其设立的初衷。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和推广,有今天这样的成果殊为不易,应该用在刀刃上,且用且珍惜。
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就曾表示,个别地方违法违规将不适用于失信惩戒机制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要防止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入信用记录的泛化、扩大化。
只有那些与公民信用紧密相关的项目,才能纳入其中。否则,不仅不利于社会征信体系的发展,也将对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争议的焦点在于,有人认为,无偿献血制度的本质属性在于“无偿”,它是一种非强制性的社会公益,如果将个人征信与无偿献血挂钩,可能会对它的“无偿”和“公益”的属性造成冲击,与设计无偿献血制度的初衷背离。
无偿献血是一种道德倡导和鼓励,不存在你不愿献血就侵犯了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的问题。
而无偿献血纳入征信系统,拒绝无偿献血会受惩戒,无偿献血会变成强制献血行为,这样的做法于法无据。这其实不难理解,在火车和飞机上,不让座不能算失信,但是霸座则属于失信,因为后者侵权了。
社会征信体系在未来的社会管理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是一种趋势。但其必须遵循严格的应用边界,不能成为什么都能装的筐,只有那些与公民信用紧密相关的项目,才能纳入其中。
否则,不仅不利于社会征信体系的发展,也将对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征信系统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这就需要改变“征信是个筐,啥都往里装”的状况,在设定征信体系时,依法依规,合理适度。